政策內容:
為了繼續(xù)引導新能源汽車的發(fā)展,,新方案將在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wěn)定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客車和專用車的補貼,而乘用車的補貼標準并無太大變化,。同時,,新增對電池系統(tǒng)質量能量密度標準的要求,按電池質量能量密度和續(xù)航里程劃分等級計算補貼,�,?傮w來看,提高企業(yè)準入門檻(包括整車能耗,、續(xù)駛里程,、電池/整車重量比重、電池性能水平等)并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防止出現地方配套標準過高的現象,;同時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后清算,。
2013-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單位:萬元/輛) | |||||||
車輛類型 | 里程數(公里)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2018 | 2019-2020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5 | 3.325 | 3.15 | —— | —— | —— |
100≤R<150 | —— | —— | —— | 2.5 | 2 | 1.5 | |
150≤R<250 | 5 | 4.75 | 4.5 | 4.5 | 3.6 | 2.7 | |
R≥250 | 6 | 5.7 | 5.4 | 5.5 | 4.4 | 3.3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5 | 3.325 | 3.15 | 3 | 2.4 | 1.8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 | 20 | 19 | 18 | 20 | 20 | 20 |
按照現行補貼方案,純電動乘用車僅以續(xù)航里程作為補貼依據,,補貼金額在2-4.4萬元之間,,較去年同標準間補貼下調12%-20%。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金額減少6000元,,而燃料電池乘用車的補貼力度仍維持不變,,但要求燃料電池系統(tǒng)的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燃料電池車純電續(xù)駛里程不低于300公里,。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各類車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標準和上限,,在現行標準基礎上退坡20%。同時規(guī)定地方財政單車補貼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的50%,。
監(jiān)管方面,,加強對各地資金申請報告審核和推廣情況核查,建立補貼實時調整機制,、實時監(jiān)測機制和事中事后監(jiān)管制度,。電池目錄方面,補貼調整方案與電池目錄不掛鉤,。地方補貼方面,,除了燃料電池車,其他類型汽車都被要求地方財政補貼上限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助額的50%,。地方財政補貼包括各級地方補貼的總和,,如省、市,、區(qū)/縣等,。
影響:
當政策開始逐漸退坡,以比亞迪秦為例,,補貼約占售價的30%左右,,當補貼減少20%時對售價的影響為6%。隨著企業(yè)生產技術的提高,,成本下降5%-10%,,基本可以抵消補貼下調帶來的影響。不過地方補貼不得高于中央補貼的50%這一項新規(guī)定,,將提高消費者購車的成本,。此外新政實施后,補貼方式從事前撥付改為事后清算,,也將對新能源汽車產業(yè)鏈的公司流動資金產生壓力,,使企業(yè)意識到靠補貼度日不是長久之計,要想獲得良性發(fā)展最終只能依靠技術創(chuàng)新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近日,,工信部公布了入圍第五批《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的近30款乘用車型。若您在新的一年有購車打算,,不妨多留意一下,。
政策內容:
2016年頒布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指南》(征求意見稿)在之前2011年頒布的標準之上進行了修訂,并從推薦性標準升級為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從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銷售車輛必須滿足本標準要求,;此前已經定型的車輛,,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強制標準要求,。標準對M1類車車內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八種揮發(fā)性物質的濃度限值進行了加嚴設定,。新增了信息公開和環(huán)保一致性檢查,并對環(huán)保一致性檢查下線時間的作出了規(guī)定,。
車內空氣質量污染物限值 | |||
控制物質 | 原限值(mg/m³) | 修改后的限值 | 參考依據(mg/m³) |
苯 | 0.11 | 0.06 | 原標準加嚴 |
甲醛 | 0.10 | 0.10 | 參考WHO,,維持不變 |
甲苯 | 1.10 | 1.00 | 原標準加嚴 |
二甲苯 | 1.50 | 1.00 | 原標準加嚴 |
乙苯 | 1.50 | 1.00 | 原標準加嚴 |
苯乙烯 | 0.26 | 0.26 | 維持不變 |
乙醛 | 0.05 | 0.20 | 參考國際標準 |
丙烯醛 | 0.05 | 0.05 | 維持不變 |
受檢車輛為新下線后28天±5天以內,且未經銷售者或者使用者擅自改變車輛內飾的車輛,。檢測部門將按照“HJ/T 400-2007 車內揮發(fā)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采樣測定方法”的規(guī)定進行,,在生產線末端隨機抽取一輛汽車進行檢測。
在檢測結果中,,如果8種控制物質中,,有一種或以上物質超出規(guī)定的濃度限值則判定不合格。汽車制造企業(yè)應保證批量生產車輛的內飾零部件與備案信息一致,,并公開量產車型的測量結果,。
影響:
標準由推薦性升級為強制性的意義就在于其不可違反和變更性,同樣,,治理大氣我們有《大氣污染防治法》,,而關系到我們健康的車內空氣質量就依靠這項新標準來規(guī)范。新標準主要針對新生產車輛是因為車內空氣質量污染大都來自于汽車內的零部件和裝飾材料(包括儀表盤總成,、內飾,、地毯、座椅),。雖然隨著使用過程中不斷釋放而有所減輕,,但是新車的制造運輸和交付過程中成員艙都處于密閉狀態(tài),此時的車內空氣污染才是最嚴重的時期,。
因此新標準強制規(guī)定汽車生產企業(yè)改進相關生產工藝,,不斷提高原材料的質量。除此以外,,我們在駕駛新車的初期應當勤通風,,霧霾天氣中則開啟內循環(huán)過濾系統(tǒng)并定期更換質量過關的空氣濾芯。同時,,政策執(zhí)行后生產的車輛若車內空氣質量欠佳,,消費者也有標準可依來捍衛(wèi)自身的權益,。
好評理由:
差評理由: